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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存量气增量气有何区别

发布日期:2016-10-24    阅读次数:1710次       

什么是增量气和存量气?

存量气为2012年实际使用气量,增量气为超出部分。存量气量一经确定,上游供气企业不得随意调整,用户不得互相转让。上游供气企业与下游用户结算时,可以先结算存量气、后结算增量气,也可以按存量气和增量气用气比例将增量气均衡分摊到每个结算周期进行结算,年度结算期末据实清算,但不得先结算增量气、后结算存量气。2013年新增气量按存量气和增量气用气比例均衡分摊,7月10日前的所有气量均按调价前的价格水平结算。

从2011年10月的《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建设1000个左右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并拟建设10个左右各类典型特征的分布式能源示范区域;到2016年4月《2016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放开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建设,鼓励多元主体投资建设分布式能源,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和补贴下,未来分布式能源增长确定性和空间都非常大。

为缓解了我国进口天然气的亏损压力,2013年7月,发改委将将非居民用气分为增量气与存量气区别对待,增量气与存量气的价差为0.88元/立方米。2014年8月,发改委决定自9月1日起将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元,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2015年2月,发改委发布《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决定自2015年4月1日起我国存量气每立方米提高0.04元,增量气每立方米降价0.44元,至此我国天然气价格并轨实现。

2015年11月,发改委发布《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改革的通知》,宣布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7元,从2015年11月20日起执行;同时,将非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

国内天然气成本的下降,导致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的成本下降,经济效益大幅提升,这极大促进了分布式天然气项目的推进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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