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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省燃气行业团体标准编制工作会在南京成功召开

发布日期:2020-12-30    阅读次数:1891次       

    为进一步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遏制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协会组织编制团体标准《江苏省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安全检查技术规程》,为更好地推进标准编制工作,江苏省燃气热力协会标准工作委员会于2020年12月30日在南京召开了江苏省燃气行业团体标准编制工作会。江苏省燃气热力协会陈慧君秘书长、周成林副秘书长和标准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江苏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镇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南京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苏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常州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及标准参编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江苏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宫罗建总经理主持并致欢迎词,宫罗建总经理首先代表江苏新奥公司对大家表示欢迎,并介绍了新奥公司不惜成本保障冬季安全供气的情况。协会陈慧君秘书长在讲话中首先对大家在寒冬保供形势如此严峻的情况下来参加团标工作会表示感谢,她指出,我国的现行标准体系中,一个新的国家标准从立项到正式实施至少需要3-4年的时间,已远远不能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现在国家鼓励行业协会发挥主导作用,协调相关企业共同制定满足本行业发展需要的团体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作为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国家标准体系。为此,协会组织省内燃气行业相关单位专家共同编制江苏省燃气行业首个团体标准《江苏省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安全检查技术规程》。她希望,各位领导和专家能够全力配合协会的团标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居民用户的用气安全,为江苏燃气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作贡献!




    会上,与会领导和专家共同学习了将于2020年2月1月起施行的《江苏省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会议邀请行业专家王睿副总经理详细介绍了江苏省团体标准申报流程及编制工作具体要求;港华燃气集团苏浙区域办刘志仁总监作《江苏省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安全检查技术规程》立项说明;各位领导和专家对《江苏省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安全检查技术规程》讨论稿进行了交流和探讨,对规程的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基本要求、检查内容等具体条款逐条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本次会议对进一步推进《江苏省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安全检查技术规程》的编制工作,消除燃气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燃气事故的发生,确保瓶装燃气安全运行,促进我省燃气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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